贴春联、挂灯笼,辞旧迎新,法治相伴!年味儿里的法治经上线,东小立陪您唠唠那些过年时容易忽略的法律事儿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,助力大家度过一个祥和、安心的春节。
春节期间,返乡过年的少年小宇约上表哥小杰及邻居家弟弟们,在社区公共体育场组了一场“少年友谊赛”。比赛中,16岁的小杰一记上篮,手肘不慎撞上了防守的15岁小宇的眼眶,鲜血顺着小宇的脸颊往下淌。小宇捂着眼睛蹲在地上直哼哼,而小杰却在庆祝得分,没有立刻上前询问。小宇跑到卫生间擦血,发现眼眶越肿越高,看东西都模模糊糊的,赶紧给爸妈打电话。这场原本热闹的篮球赛变成了两家的索赔风波。
小宇家长赶到后找到小杰,要求他陪同小宇去医院。小杰挠着头说:“打篮球撞一下不是很正常吗?是他自己要拦我的。”这话让小宇爸妈既心疼又气愤。小宇当天被送去医院,诊断为右上睑挫裂伤,紧急做了清创修复手术。后续医疗费、交通费花了一万多,眼睑上还留了疤痕,医生说抗瘢痕治疗得持续大半年。原本活泼爱拍照的小宇对着镜子看着疤痕直发愁,连亲戚聚会都不愿露面。
协商无果后,小宇爸妈将小杰告上法院,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十万元。但法院最终驳回了小宇的全部诉求。法官解释,这涉及“自甘风险”原则。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,自愿参加有风险的文体活动,因其他参与者的行为受伤,除非对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,否则不能要求赔偿。从球场监控画面可以看出,小杰当时是正常的上篮动作,既没有故意撞人的主观意图,也不是违反篮球规则的恶意犯规,属于运动中的合理身体碰撞。小宇自愿报名参加比赛,就相当于默认接受了这种运动风险,所以小杰不用承担侵权责任,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没得到支持。
春节假期,不管是少年们结伴打球、滑雪,还是亲友间组织各类文体活动,热闹之余,安全和责任不可忽视。对抗性体育运动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受伤风险,未成年人参与前一定要听从家长和现场组织者的安全提醒,结合自身身体状况量力而行。文明玩乐,友爱为先,即便发生小摩擦也不要恶语相向,更不能动手。若是有人受伤,应该第一时间关心对方,帮忙联系家长或送医。参加运动要穿好护具,降低受伤概率。万一受伤了,要及时就医,并保存好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票据等证据。家长应尽到监护和保障义务,提前告诉孩子各类活动的风险,教育他们遵守规则、保护自己也尊重他人。无论是社区、学校组织,还是亲友牵头开展这类活动,都要提前强调安全注意事项,必要时准备急救包,尤其要照看好未成年人,避免发生危险。也要提前检查好活动场地,看看有没有坑洼、尖锐物品等安全隐患,及时整改。
春节的意义在于团圆喜乐,希望大家在假期里既能尽情享受欢乐,也能时刻绷紧安全弦,让这个春节平安又顺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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